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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女人挑男人只看赚钱不管良心?俞敏洪一番话引争议!

苏州普法 2020-09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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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 语

11月18日晚,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在自己的微博上,就此前公开发表的“中国堕落因女性堕落”言论道歉。


近日,俞敏洪的一番关于“中国女人”的话,引起了广泛争议。


衡量和评价的方向决定了教育的方向,比如,中国女人挑选男人的标准是要男人会赚钱,至于良心好不好不管,所以中国女性的堕落导致了国家的堕落。



视频中,那句“中国女性的堕落导致了国家的堕落”的断语,令不少网友无法相信,号称每年读一百本书的俞敏洪,为何会说出如此歧视性的言论?


女星张雨琦和作家六六更是直接开怼:



舆论发酵之后,俞敏洪很快在微博上做出了解释和道歉,表示自己真正的意思是“女性强则男人强,则国家强”。


可是这一回应

并不能使网友感到满意:

网友评论

@健粑粑的小姑娘:?一个意思吧?


@一公斤生活:这算什么道歉?反着说了正着说?孩子如何健康成长难道不是孩子的家庭吗?孩子的生长环境吗?难道孩子只有妈没有爸?出了家庭没社会?一个人是不是强的因素难道不是综合的嘛?!



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所长、研究员姜秀花点出了俞敏洪此番言论受到攻击的原因:




俞敏洪这一席话,如果是不过脑子的胡言乱语,那说明他难当精英;如果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缜密思考,那就更是有损精英。这句话不仅让他自己声名锐挫,更重要的是:


第一他伤害了我们国家的形象,中国堕落了吗?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备受瞩目的大国形象都是虚拟的吗?


第二他伤害了全体女性,挣脱千年精神和身体双重束缚的女性,终于成为能顶半边天的强大力量,难道她们只是追逐金钱的无为之流吗?


第三他伤害了具有男女平等意识的广大男性,难道他们所有的打拼和成功都是为了取悦拜金女的需求吗?他们的幸福都是商品交换的结果吗?


从此前频频爆发的校园性侵害事件,再到时不时刷屏的“女德班”,在每一次涉及性别议题的讨论中,此类言论总会随之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。


“我只是爱惜女人,才让女人远离哲学”


“我只是为你着想,才劝你要遵守女人的本分”


“我只是太喜欢你,不舍你在外受苦,才希望你在家做个贤妻良母”



乍听之下,它们似乎饱含着对女性处境的无奈甚至爱惜,但细究起来,却总免不了令人不适的观感。这种不适,来源于其背后对女性的歧视,反映的是一种性别不平等的现象。


千万年来我们所追求的,一直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和相互的尊重


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是这么说的: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,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。两年前,在联合国的舞台上,他这样阐述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:

 


作为一项基本国策

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

从不同层面对女性权益进行保障


01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

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:妇女在政治的、经济的、社会的和家庭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。婚姻家庭、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。


1982年宪法规定: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。实行男女同工同酬,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。

02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是我国制定的第一部以宪法为依据、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的全面的、综合性保障妇女权益、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法律。


▲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,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,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。


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,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(聘用)合同或者服务协议,劳动(聘用)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、生育的内容。


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,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
▲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,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,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。


妇女在经期、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受特殊保护。


03

《婚姻法》、《继承法》、《劳动法

▲《婚姻法》是新中国建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国家大法,确立了男女平等、一夫一妻、保护妇女等基本原则。


《婚姻法》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(一)工资、奖金;

(二)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
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
(四)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,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
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
▲《继承法》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,妇女享有拥有、管理、处理财产的权利。


▲《劳动法》明确规定了男女公民享有同等的劳动权利、休息权利和劳动保护、劳动保险的权利。




不久前,著名女星俞飞鸿的一段采访在网上引发了热议,在采访中,她谈到了自己对女性与男性的认知:


我不太喜欢谈论男权女权,我觉得更多的应该是平权。因为男人在男人的圈子里也有不平等,不光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平等。对,最后是人权,我们要有基本的人类的人性的人权。


所以我相信有很多男性他们在工作中也会有不平等,来自比他们权利更高的或者来自于他们的上司,所以我们追求的是人性的平等,不用过多的把男人和女人彻底区分为两个阵营,所以我更欣赏或者是我更期待,我们任何人完全有自由选择任何一种形式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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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素材来源:新京报评论、每天学点法律知识

苏州普法(etongshuofa)综合整理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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